1、认股权证,又称“认股证”或“权证”,其英文名称为Warrant,故在香港又俗译“窝轮”。
2、 按照发行主体,认股权证分为股本认股权证和备兑权证两种。
【资料图】
3、股本认股权证属于狭义的认股权证,是由上市公司发行的。
4、备兑权证则属于广义认股权证,是由上市公司以外的第三方(一般为证券公司、银行等)发行的,不增加股份公司的股本。
5、 按照权利内容,权证分为认购权证和认沽权证。
6、如果在权证合同中规定持有人能以某一个价格买入标的资产,那么这种权证就叫认购权证。
7、如果在权证合同中规定持有人能以某一个价格卖出标的资产,那么这种权证就叫认沽权证。
8、 [编辑本段]认股权证定义 广义上,认股权证通常是指由发行人所发行的附有特定条件的一种有价证券。
9、从法律角度分析,认股权证本质上为一权利契约,投资人于支付权利金购得权证后,有权于某一特定期间或到期日,按约定的价格(行使价),认购或沽出一定数量的标的资产(如股票、股指、黄金、外汇或商品等)。
10、权证的交易实属一种期权的买卖。
11、与所有期权一样,权证持有人在支付权利金后获得的是一种权利,而非义务,行使与否由权证持有人自主决定;而权证的发行人在权证持有人按规定提出履约要求之时,负有提供履约的义务,不得拒绝。
12、简言之,权证是一项权利:投资人可于约定的期间或到期日,以约定的价格(而不论该标的资产市价如何)认购或沽出权证的标的资产。
13、 认股权证通常既可由上市公司也可由专门的投资银行发行,权证所代表的权利包括对标的资产的买进(看涨)和卖出(看跌)两种期权。
14、因此有时所称的认股证是广义的(即包括认购证和认沽证两种),但更多的则是仅仅指认购证;而在香港则往往是指备兑认股证。
15、 值得指出的是,由于权证(特别是备兑权证)的期权性质,使得它与期权存在一种互斥性,这一点在香港和美国市场都有体现。
16、在香港,个股期权于1995年推出后,成交量一直偏低,原因之一在于权证推出的时间较早,已经大量占有香港市场,另一方面也是由于期权本身的结构和操作都相对复杂,无法将权证的投资者吸引到期权这边。
17、而在美国则正好相反,期权市场发展成熟,散户投资者占了期权市场成交量的一半以上,期权已成为美国投资者对冲风险和扩大收益的重要金融工具。
18、这也是权证市场在美国不太发达的重要原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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